网贷中介平台受让债权行为是否有效
时间:2024/06/16 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
导读:说起网贷,司法实践中将其认定为民间借贷,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民间对资本的需求与日俱增,更是发展为一种产业,参与其中的往往包括出借人、借款人、平台,而出借人为了麻烦,往往将诉讼的权利义务转给平台,对于平台受让的行为,是否全部都是合法有效的?
基本案情:
2016年3月9日,曹先生以借钱给学生放高利贷为目的,向叶先生借款10000元,期限为7天,并且需先支付3500元的高额利息后,叶先生再通过一个名为借贷宝的借款平台,将借款转给曹先生。
基本案情:
2016年3月9日,曹先生以借钱给学生放高利贷为目的,向叶先生借款10000元,期限为7天,并且需先支付3500元的高额利息后,叶先生再通过一个名为借贷宝的借款平台,将借款转给曹先生。
当晚,曹先生通过微信将3500元转给叶先生。曹先生、叶先生、借贷宝公司三方签订了《借出协议》,约定本金金额为10000元,借期为7天,年化利率为2.4%,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。另出借人叶先生可将债权转让给平台,由平台对借款人提起诉讼,通知方式为短信。当日曹先生即收到10000元本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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